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安排,2023年11月17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计处、财务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以及使用部门代表对供应商的货品进行现场验收。
从现场情况来看,验收合格,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