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现有在岗正式职工10人,下辖2个科室,分别为:资产管理科、教室管理科。全处设正副处长各1名、科长2名。
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院设备、家具的验收、登记、建帐、建卡;
负责全院公有住房和出租经营性用房的管理;
负责处理学院资产处置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全院资产清理和评估工作;
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负责全院公共教室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工作;
负责收集物资的信息资料,为全院各单位提供市场信息查询、咨询服务;
承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