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委托经营方需在经营商品前以书面形式,将本学期拟销售商品价格报校方国资处部门批准执行,并在校内网公示,不得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如价格有异议可向国资处反应。
现将2023学年顺枫公寓学子超市和润泽C3学友超市拟销售商品价格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