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安排,2021年12月2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计处、财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以及各使用部门代表对供应商的货品进行现场验收。
从现场情况来看,验收合格,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