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实验类设备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教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院领导审批→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国有资产处共同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
2.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党政办审核→财务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院领导审批→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国有资产处共同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
窗体底端
3.科研类物资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院领导审批→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国有资产处共同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
4.学科建设类物资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院领导审批→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国有资产处共同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
5.其它类物资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经费管理部门审核→财务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院领导审批→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国有资产处共同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