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f186壴定发娱乐官网校友返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返校服务工作,保障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校友接待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友接待对象包括:
(一)曾在公司及其前身湖南大学衡阳分校、衡阳基础大学、湖南工业高等专科公司、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公司、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接受过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和曾经工作过的教职工。
(二)公司授予的名誉教授,聘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人员。
第三条 校友接待工作秉承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务实节俭、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校友联络接待机制。校友联络中心(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协调校友联络接待工作,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具体负责联络接待。
第五条 校友返校接待归口管理:
(一)建校周年纪念活动特邀校友返校或大型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接待;
(二)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开展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所属学院负责接待,校友联络中心(校友总会秘书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三)在公司工作过的教职工、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人员由对口部门、所属学院负责接待。
第六条 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开展联谊活动的,由活动组织人提前15日与班级或年级所属学院联系。
第七条 校友返校活动确定后,接待单位应及时制定校友返校接待方案。需相关部门配合的,应在接待方案中明确并提前予以告知。
第八条 根据校友返校的接待工作需要,校友联络中心(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协调以下工作:
(一)邀请公司领导参加活动;
(二)联系参观公司相关展馆;
(三)提供公司宣传片等相关资料;
(四)协助联系就餐及用车等工作;
(五)接受校友捐赠,协助校友设立和实施捐赠项目。
第九条 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开展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接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以下活动:
(一)向校友通报公司、院(部)等发展情况;
(二)请校友举办专题讲座;
(三)组织召开校友座谈会,听取校友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校友参观校园、相关展馆、实验室;
(五)开展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报告会活动。报告会内容可根据校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包括:
1.学术成果展示;
2.个人或企业创业历史介绍;
3.本人所在行业、学科领域发展现状,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
4.社会及本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现场招聘;
5.对在校学生的希望。
(七)接受校友捐赠。公司鼓励校友以班级或个人名义,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在校园内认养或栽植珍贵树木、设置永久性纪念标志。
第十条 校友捐赠的物品应及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入库。
第十一条 公司除向校友赠送反映公司的文化宣传品外,其他物品礼品一律不得赠送。
第十二条 接待单位要及时做好校友信息汇总工作。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校友活动材料(校友通讯录、校友合影、活动通讯报道)报送至校友联络中心(校友总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 除公司特邀并统一组织的校友活动外,校友返校组织活动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友联络中心(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