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我司新生心理素质基本状况及特点,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公司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测试时间为11月3日-12日。
2、学生工作部(处)将对普查开展工作培训,对象为有2021年专升本入学学生班级的辅导员、2021级新生带班辅导员(老师名单见附件)。
3、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及施测工作,要求学生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以保证测评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4、测试完成后,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老师和班级辅导员分别对学生进行回访,回访工作原则上在测试结束后三周内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测评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全体参与老师要熟悉并掌握本次测评的基本要求和规则,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动员新生积极配合测评工作。
(二)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测评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组织施测及回访等工作;在实施测评过程中,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三)全面协调,严格保密,做好测评数据保密工作
测评数据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反馈结果由各学院负责人接收,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相关人员应客观对待测评结果,不夸大、不迷信、不公布、不滥用。
(四)谨慎对待,科学处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回访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应对测评数据进行严谨筛查,积极开展约谈,及时发现潜在的新生高危群体,不遗漏,不歧视。科学处理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及转介工作。
测试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无法解决,请及时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谭进:15973427082,短码6802。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