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于12月1日至12月12日,对全校“学习型宿舍创建室”进行了检查,其中,A1-511、A3-117、B1-211等59间宿舍(具体宿舍号见附件一),因为一次性扣分达到40分直接定差,取消“学习型宿舍创建室”继续创建的资格,具体检查结果见附件二。希望各学院继续加强“学习型宿舍”创建立项寝室的培养和管理,以学生宿舍作为抓学风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营造良好的宿舍学习氛围。
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17:00前联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联系方式:hngxysgzx@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学习型宿舍创建室资格取消情况.xlsx
附件二: 第一次学习型宿舍查寝数据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