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近日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吹响了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号角。
直面矛盾与抓主要矛盾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教育评价,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是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必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教育问题错综复杂,抓教育评价改革,首先就是直面矛盾,用解决矛盾来推动事物发展;同时也是抓主要矛盾,通过解决主要矛盾来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以评价改革来驱动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教育改革工作中的运用。
“方案”直面矛盾,宣示了教育综合改革永不停止、敢啃“最硬骨头”的决心。当前,教育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那些共识度高的、容易改的都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基本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而其中,最硬的莫过于教育评价了。其典型表现就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几乎所有教育改革,如果改到一定程度就再也推不下去,“拦路虎”基本上就是教育评价。“教育评价不改,这个没法改”,已俨然成为了“常识”,被一次次用作改革停滞甚至失败的理由。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评价要不要改、怎么改,就成了人们观察教育综合改革力度和决心的主要指标。这也是为什么6月30日新闻公布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后,各界纷纷关注、相关文章大量推出的主要原因。“方案”就是一种要打“最硬的一仗”的宣示,就是要掀起教育综合改革“攻坚战”的总动员。可以说,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的决心有多大、能推进到哪一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决心和战果。
“方案”抓住制约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主要矛盾,体现了以评价改革驱动教育综合改革的新思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进一步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教育板块的主标题,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总要求。从过去那种项目式的、单边突破的改革,到强调改革的协同性、整体性、综合性,是对教育改革规律认识的一次重要深化。然而,近些年的教育综合改革实践告诉我们,教育综合改革不能单单进行教育系统内部的“小综合”,还要跟编制、财政、规划、人社等其他系统进行“大综合”,甚至也不仅仅是体制内政府机关的综合,还要与家长、企业、媒体等社会力量进行综合。知易行难,那靠什么把各“条”各“块”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凝聚起来,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目的,协同推进教育改革?目前来看,也只有教育评价能够有如此强大的动员能力。评价是导向,它能告诉各方应该往哪方面努力;评价也是利益,它能让各方愿意去努力。笔者近些年在做省市高考改革条件评估研究,很多同志对我说:“不能只看到现实条件对高考改革的制约作用,也要看到高考改革对现实条件的推动作用。高考一改,地方政府马上就会重视,多少年干不成的事情,可能很快就解决。”这就是对教育评价改革“反拨作用”的朴素表达。“教育评价不改,这个没法改”,从积极的角度来看也意味着,如果教育评价改革有突破,那整个教育改革都能活起来,即所谓“一子落而全盘活”。教育评价改革就是整个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主要矛盾、“牛鼻子”,只有通过评价改革才能积累起足够的改革动能,进一步驱动中国这套庞大教育系统的综合改革。实际上,这不仅是改革意志的宣示,也是改革思路的完善。
“方案”本身也体现了综合改革的理念。教育评价改革一方面是整个教育综合改革中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教育评价改革本身也是一项综合改革。“方案”非常突出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比如,在改革任务方面,除了强调大家都关注的要改进结果评价之外,还提出要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又比如,在评价对象上,不仅仅是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公司,还要评价党委政府、评价用人单位。
以评价改革助推教育综合改革
“方案”是一份总纲。下一步,教育部门应该会通过一系列政策部署,把“以评价改革作为抓手更好地撬动整个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结合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特征以及疫情给中国教育带来的反思,笔者就下一步如何用好教育评价改革、大力助推教育综合改革谈几点建议。
首先,教育评价改革需要用好我国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考虑整个民族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而不能只谋算某一批人的表面利益、短期利益。否则,深度的教育评价改革几无可能。这是因为教育评价改革必然会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而且在很多时候,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也意味着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这也是教育评价改革难以推行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教育评价改革引起大量争议和不满,几乎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唯有依靠我们的制度优势,以是否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评判标准,该改的就要坚决改过来。我相信,这也是“方案”提出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的最大底气所在。
其次,教育评价改革要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教育是民生,更是国计。当前,拔尖创新人才对国家安全和竞争力的重要性,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大;教育质量对国民经济社会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直接。我国教育质量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均值高、方差小,但知识经济社会的国际竞争规则却是,最高值比平均值更重要。以芯片研制为例,全世界最高水平的那个团队在哪里,远比各国平均实力更重要。在疫情发生之后,美国不断加大对中国的科技、人才封锁,我国教育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效率不高的弊端和危害进一步凸显。我们必须采取断然举措,坚决破除制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脱颖而出的各种有形的无形的制度。在评价改革中,追求公平,一切经过考试、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都相对容易。但如果这样的评价制度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则得不偿失。
再其次,教育评价改革需要坚持多样化。跟其他教育强国相比,我国教育的多样性明显不足,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教育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刚性。在“跟跑”阶段,即评价标准清晰的情况下,高度集中、“千校一面”事实上是有效率优势的。但随着中国教育逐渐从“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越来越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确保方向安全就比追求速度更加重要。教育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但不能全部依靠顶层设计。集中一批专家、研制一个应该怎么做的评价标准,然后刚性地在全国推广实施,事实上非常危险。在“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不断增强”的时代,确保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升我国教育的多样性。正如美国高等教育学家德里克·博克所说,每一类型的院校都有可能犯错误,多样化有利于分散风险,即使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某一类公司不适应社会变化需要, 其影响范围也是局部的,不会产生系统性的灾难。中国是一个大国,幅员辽阔,各地教育差异大,在教育上不能犯系统性的错误。国家在制定评价标准时,要有弹性,要允许多把尺子,要支持和保护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创新,形成办学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教育生态。只有这样,中国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才可以更加有效地应对变幻莫测的外在环境。
(作者柯政,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主任、教授)(《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