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中国梦、建工情”文艺汇演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青年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建工学子爱校感恩情感,增强对学院的荣誉感、归属感与认同感;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味,营造良好文化氛围;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2013年上半年举行“中国梦、建工情”文艺汇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参赛对象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赛,各班级必须有一个以上参赛节目;鼓励采取个人或自由组成团队参加参赛。
三、节目要求
(一)围绕主题、反映现实、贴近生活,观赏性和感染力强,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二)节目形式不限,坚持多样化,鼓励原创;
(三)节目题材力求体现新颖、活泼、生动、感人、优美、意义深刻、发人深思等不同风格,感染力强、舞台效果要好。
四、活动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在各班级报送的节目的基础上筛选出20个左右的节目进行复赛,决赛与毕业生晚会合并进行;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优秀组织奖3名(以班为单位评选);凡是进入复赛的作品均获得“优胜奖”。
六、时间要求
4月24日前各班团支书填写好节目报名表(见附件)将本班的文艺节目报送示至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初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班要重视本次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班要按照相关要求,精心选拔高质量节目,切实做好本次活动节目推报工作,同时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此次活动,积极配合文艺汇演开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团支部、各班级、各社团要充分利用论坛、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对参与活动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