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现将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公司实行“公司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重点项目公司由“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各推荐一项(以推荐函为准)。
6.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在数据表中合作单位栏。所有项目参与者,须经其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取消推荐资格。
7.申报名单一经公示,项目申请人在公示后对于预期目标或成果不可再修减,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8.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严格把关,按照审核要点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含创新平台)公示后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将查新报告扫描件提交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邮箱。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公司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请在10月12日16:00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并提交,同时把申报书(word版)及活页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收集带水印(待推荐)的申报书与活页在10月13日下午16:00前与汇总表一起发科技处邮箱(过期不候),系统2021年10月8日开放。
3.公示后第三天下午,已公示名单中的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4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均为最终通过后带已推荐水印字样)报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4.联系人:刘亚梅 电话68636 邮箱:78231943@qq.com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普通本科院校)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2021年度)
4.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5.湖南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427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的通知
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