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教学督导制度是对教学秩序、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措施,是我司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司教学督导团(组)通过对全校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反馈,对我司教学工作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第四届校级教学督导成员的任期已满,为做好公司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现请各二级学院(部)报送二级督导组成员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二级教学督导组设置要求
(1)二级督导组成员人数根据该教学单位教师人数确定:人数超过50人的学院(部)督导组人数占该单位教师人数的16%左右;人数在50人及以下的学院(部)督导组人数不少于5人。督导组成员原则上应由在校任教10年以上,治学严谨、教学水平高、坚持原则、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担任;或各类省级教学竞赛中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担任。
(2)教学督导组成员应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品德高尚,富有奉献精神;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或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
2、提交材料、时间、方式
(1)提交材料
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2)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部)于2024年4月3日(第7周星期三)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大楼803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14899344@qq.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