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教学督导制度是对教学秩序、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措施,是我司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司教学督导团(组)通过对全校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反馈,对我司教学工作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第三届教学督导成员的任期即将期满,为做好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现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报送二级督导组成员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二级教学督导组设置要求
(1)二级督导组成员人数根据该教学单位教师人数确定:人数超过50人的学院(部、中心)督导组人数占该单位教师人数的10%左右;人数在30-50人的学院(部、中心)督导组人数为5人;少于30人的学院(部、中心)督导组人数为3人。督导组成员原则上应由在校任教10年以上,且治学严谨、教学水平高、坚持原则、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或由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担任。
(2)教学督导组成员应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品德高尚,富有奉献精神;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或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
2、提交材料、时间、方式
(1)提交材料
学院(部、中心)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2)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21年3月22日(第4周星期一)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教学大楼803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14899344@qq.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学院(部、中心)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姓名 |
职称 |
出生 年月 |
专业 背景 |
曾或现在所教授的主要本科课程 |
联系电话(长码) |
电子 邮箱 |
是否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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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公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