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单位、单列教研室:
根据教学安排,公司决定9月28日至29日(第四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方式
9月23日—25日,二级教学单位(单列教研室)先组织自查,填写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见附件1),并撰写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总结。
9月28日—29日,教评中心、教务处组织检查并评分。(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的教学文件;
2、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3、二级教学单位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
4、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及前三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5、教学档案与教师业务档案。
三、检查的相关要求
1、本学期所有的理论课与实验课均需准备教学文件,教学文件的编写要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2、本科课程需有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教案;专科课程需有课程教学进度表、课时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表均以教学班为单位独立编制。
3、教学文件撰写格式参照学院教务处模板要求(模板见附件2,可用教案纸或A4纸打印)。实验课教案参照理论课教案模板(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可作为实验课教案)
4、期初新进专兼职教师至少需准备三分之一的课程教案。
5、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表、课时授课计划均一式二份。教师本人一份,院(部)留存一份并整理归档,教案在本学期结束时交院部存档。
6、教学档案与教师业务档案(含所有新进专兼职教师)按教务处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7、教学单位需提供本单位所有专兼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名单一份,以备查教师业务档案;
请各教学单位督导组、教研室认真组织实质性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整改到位,并将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总结、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教研室、实验中心及院(部)督导组工作计划、及院(部)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纸质文档各一份于9月25日上午12点之前交教评中心(2106室)。
联系人:叶正明(64871) 刘艳(69717)
附件1、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
附件2、教学文件模板
教评中心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