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截至2023年1月,全世界已有30多个碳交易市场正在运行。经验证明,碳金融既可以为碳市场创造效率,也可以为交易者创造风险缓冲手段,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激活碳资产,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长期投资者参与,而且还能够为碳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强大的支撑。
自2021年起,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始加快推进。当年1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点)》公布执行,设立了注册登记机关和交易方式体系;7月16日,国内碳金融市场开始上线成交;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双碳”工作指导若干意见;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
在此之前,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在2012年和2020年年底,已相继出台《温室废气自动减碳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碳排放权贸易监管办法》,构建了我国碳配额制度交易市场系统和核证自动减碳量(CCER)交易市场系统。到了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碳排放权交易监管规范》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这些法规为碳排放权登记注册、交易过程和支付行为提供了关键性和基础性的指导。
目前,国内碳金融实践成效已初步显现。碳交易市场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日益完善。从2013年起,八省份碳领域试验区域开始上线操作,涵盖中国传统产业,包括发电、钢材、混凝土、石化等,关键污染企业达到3000户。截至2021年6月,试验企业配额完成量达到4.8亿吨,贸易额度达到114亿元,日均转手率达到5%。自全国碳市场开市至今,交易市场运行稳定,单日成交量创下历史新高,价格波动适度,超出半数重点污染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碳金融衍生品的创新是上海地区碳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主动尝试建立碳排放权现货的融资衍生物,包括:2014年建立海通宝碳基金,融资CCER;2014年建立国内外第一个碳保险品种;2015年开始借碳交易业务;2016年国内外首单碳配额的卖出回购;2017年1月,上海地区碳市场发布了碳排放权现货融资衍生物,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拓展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
建立多元化市场,以金融机构为主导力量。金融机构进行碳贸易的过程激活了碳贸易市场经济,并为碳贸易市场经济参加者提供中间金融服务,创新碳金融产品的工程设计和技术。从控排企业为主体转变为多元化参加者,包括政府、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非控排民企、社会中介团体和个人等,从而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碳交易的发展需要碳金融的支持,而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结合能够有效地推动低碳产业结构改善提升。而发展好碳金融,也将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