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
本专业依据公司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金融工程专业定位为“立足湖南,面向金融行业,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应用型金融人才。”
二、学制与培养目标
(一)学制
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4-6年。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其最长学习年限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不受此限制。
(二)专业培养目标: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中心,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全面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等基本原理,掌握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公司理财、投融资知识,具有现代金融工程理论和实践、金融建模、金融分析、金融产品设计等能力,能够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业务、金融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三、职业面向
学生毕业后,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业务、金融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四、主要课程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财务管理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金融计量学、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业务实训、证券交易操作实训、数据库应用课程实验、数智商科综合实训、金融工程综合实验、金融产品设计实验等。
五、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
(一)毕业资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edf186壴定发娱乐官网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