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人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人事处通知)和校学工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工部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我院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的目的与原则
1、正确评价学院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职称评审、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提供依据,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坚持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
1、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副科以上管理干部参与其所在支部考核,同时享有参与评定优秀等级的资格。行政坐班人员(含院领导、党政办、教务科研办、实验中心)17人(推荐优秀4人),管理教研室20人(推荐优秀4人),会计教研室19人(推荐优秀4人),经贸教研室11人(推荐优秀3人),物流教研室9人(推荐优秀2人)。
2、专职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根据学生处通知要求单独考核。
四、优秀等级指标
1、全院教职工(不包含辅导员)按20比例确定院级优秀等级指标为17人,其中推荐到公司优秀等级指标为10-12人。
2、辅导员院级优秀指标为2人,并推荐到公司参评优秀。
3、班主任院级优秀指标为8人,并推荐到公司参评优秀。
五、考核条件
按人事处和学工处通知的条件。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及自评。(2月28日前完成)
教职工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处通知下载);辅导员填写《辅导员年度考核》和《辅导员自评表》;班主任填写《班主任考核登记表》(学工部通知下载)。
2、部门述职、测评。(3月1日前完成)
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述职,并依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他教职工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同时拟推优秀等级人员。
辅导员和班主任单独组织考核推优。
3、院内民主推荐。(3月5日下午16:00经管楼601报告厅)
推荐优秀人员在全院教职工会议上接受全院教职工的民主推荐。
4、二级院党委审议评定。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以及为学院做出的贡献等情况,确定推荐到校级优秀等级教职工人员10-12人及专职辅导员2人。
5、意见反馈、公示及上报。对学院党委会确定的考核结果在院内网公示并通知被考核人,上报校人事处及学生工作处。
七、考核表填写及考核材料提交
1、考核表填写按公司人事处及学工部通知相关要求。
2、材料提交内容及时间:
材料提交内容:《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要签字)纸质件2份;《年度考核花名册》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各部门负责人要签字)于3月1日(周五)下午5时以前交到唐琳老师处,电子文档发送至57275955@qq.com。
八、特殊人员的考核:按人事处通知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