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青年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 2022 年上半年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2年上半年“推优”工作将于4月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南,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和保证新党员质量为宗旨,以群众评议为基础,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成熟一个推一个,成熟一批推一批,把“推优”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优对象条件
1.年满1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的各年级在籍团员;
2.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3.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入党动机端正;
4.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5.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观念强,其中对受过公司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以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团员,须待处分撤销或终止后方可“推优”;
6.表现突出,受院级及以上表彰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获得者或者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8.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及“湖南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
(1)未完成“青年大学习”的不予推优。“青年大学习”重点考察2022第2期至第7期学习情况(3月1日——4月10日),之后各期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后续推优考察范围;
(2)参加过全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但未结业的,不予“推优”。大一年级及其他年级初次参加全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的,可以推优,院团委持续关注跟踪学习情况,并将最终完成情况报送至院党委组织部及学院作为入党参考依据。
三、推优办法
1.各班级团支部成立推优工作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推优”会议,对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并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推优工作小组根据结果确定团支部推荐名单即商学院2022年上半年推优入党报名信息表(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并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下设“推优”审查考核小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团支部“推优”对象名单以及考察材料报送校团委。
四、推优材料
1.材料包括推优申报材料目录(电子档打印)、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打印空表手写)、自传(电子档打印)、班级鉴定表(需班主任签字)、荣誉证书复印件(不可照片打印)、青马结业证明(黑白打印)、上一学年教务系统成绩单(横向打印)、商学院2022年上半年推优入党报名信息表等。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每人一袋)。
2.材料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所获奖励及历任职务均为入校以后。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实事求是地完成此次推优工作。
2.推优材料按照个人装订,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所有材料并附电子和纸质档汇总名单共2份。
3.院团委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推优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且不得补报。
4.所有材料纸质档统一于4月8日19:00-21:00上交至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经管210),电子档统一于4月8日17:00前发送至团员教育发展中心邮箱3377945356@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年级推优分配名额
附件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3:推优材料目录
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班级鉴定表
附件5:商学院2022年上半年推优入党报名信息表
共青团edf186壴定发娱乐官网商学院委员会
二O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