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公司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督促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了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李闯副院长带队对经管学院的22个机房实验室开展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实验中心副主任刘锦志及中心其他管理教师共同参与本次安全检查。
本次安全工作检查对标《高等公司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实验室的电、网、设备、卫生、安全制度等进行仔细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8处,李闯副院长现场指导实验中心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期限,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实验中心全体教师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开展工作,截止到发稿,已有4项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剩余4项也制定好了整改方案,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经管学院实验中心 刘欣、刘锦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