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5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因为限项申报,科技产业处组织初评。
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3.项目网上申报受理已开始。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8日,科技产业处将在3月8日对我司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的项目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科技产业处。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