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湘教通〔2015〕84号文件精神,为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将组织申报一批校本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在校级立项项目中遴选一批特色鲜明、难度适宜的项目参评2015年省级项目(校级项目未按时完成结题不能申报新项目)。根据《关于完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湖工政发〔2014〕4号)文件精神,立项资助将向卓越班学生倾斜,请各学院作好指导工作。2015年省级申报项目数为14项,公司将按照2014年已立项校级项目排名进行推荐,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好省级项目申报书,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连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毕红霞老师处;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
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申报,逾期不再受理。2012年以前(含2012年)省级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应做好结转工作,对于结题工作不力的学院将削减该院申报项目数。
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