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计划,现将我院期末考试集中阅卷工作通知如下:
一、阅卷时间及试卷领取:
南校区定于2015年7月14日至19日集中阅卷,请各教研室于13日下午16点前集中到T2教室领取试卷,考试试卷不得在集体阅卷之前把考试试卷单独领走批改。
二、阅卷要求及地点安排:
1、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具体要求为:
(1)所有试卷须密封后再阅卷。试卷的密封由学院统一组织。将试卷按行政班汇总后,沿答卷(试卷)上“密封线”钉牢,并在钉(线)位置粘贴密封条,加盖院(部)公章。阅卷评分过程中应保证密封条的完好,不得随意启开封条。整本试卷阅完后方能启封登成绩。
(2)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公共课、基础课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卷,不允许一人评阅全卷;
(3)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计分,字迹要规范、清楚。试卷的评阅及统分的人员需在每一份答卷上评卷人、统分人签名处签字;
(4)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
(5)评卷人须在试卷袋正面签字;
(6)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7)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集中阅卷的要求,阅卷期间由学院将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严禁在集中阅卷期间将考试试卷带出指定阅卷地点,阅卷地点门锁钥匙由学院领取后统一保管,2015年7月19日前交教务处2201办公室,集中阅卷期间教务处、教评中心将组织人员对集中阅卷情况进行检查。
2、阅卷地点:南校区T1教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