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安排,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决定开展2023年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扩大),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初定于12月19日(周二)上午8:30开始,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扩大)。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2.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
3.深入学习沈晓明、杨浩东同志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学习形式
(一)个人自学
会前,请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学习资料(见附件)。
(二)集中学习
1.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9日8:30—9:00,明翰报告厅。
2.参加人员: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少数民族预科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思政课教师、全体辅导员。
3.党委宣传部领学《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
4.党委宣传部领学沈晓明、杨浩东同志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辅导报告
1.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9日9:00—12:00,明翰报告厅。
2.报告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参加人员: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团委、少数民族预科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思政课教师、全体辅导员。
(四)党委副书记、校长曹执令总结讲话
四、学习要求
1.请中心组成员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并于12月1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0992292@qq.com 。
2.请各位中心组成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附件:2023年第十二次中心组学习资料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