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4月29日-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正常休息,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5月6日(星期六)调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原安排在5月1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三)的课请任课老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通知好学生。
三、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在离校或外出期间,注意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各部门(单位)带班值班人员务必按要求做好工作,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