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及《edf186壴定发娱乐官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当年由专科公司升入本科公司(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属于公司本年度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秀,并且属于公司本年度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是校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国家助学金
1、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原则上获得资助。
2、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属于公司本年度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
二、指标和经费安排情况
(一)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表
学院 |
人数 |
国家励志 指标 |
国家助学金指标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2106 |
58 |
助学金指标名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以及省中心下发“七大类”人员情况比对后再行分 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539 |
42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188 |
6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163 |
32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313 |
64 |
理学院 |
653 |
18 |
商学院 |
2707 |
75 |
设计艺术学院 |
973 |
27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2078 |
57 |
外国语学院 |
1182 |
33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2693 |
74 |
总计 |
540 |
|
注:1.此表中学生人数来源为各二级学院填报的湖南省资助系统数据; 2.省资助中心本年度下达我司指标总数为540名,按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21日前,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料在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上报,并将盖章纸质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助学金。10月30日前,国家助学金资料在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上报,并将盖章纸质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材料清单
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附件1):国家励志评审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优秀事迹简介表;公示材料(网上打印盖章)。
2、国家助学金材料(附件2):国家助学金评选报告;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统计表;公示材料(网上打印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评审拟推荐学生名单应在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不算公示时间)。
(二)表格统一使用资助中心通知的附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汇总表请学生确认信息并签名,特别注意学生姓名、入学年月、学制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安时间节点完成报送。
(四)评定过程中要执行“三公示”:班级、学院、公司三个层级公示。
(五)各二级学院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遗漏;严禁在资助对象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报送邮箱:422696137@qq.com
联系人:袁野、罗心阳
联系电话:0734-3452136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附件2:国家助学金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