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是教学大纲确定的课程目标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实现程度的评价。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是衡量教学效果好坏的重要参照之一;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决定了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课程评价是评估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为课程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提供基础材料。
一、评价对象
本课程的学生学习成效。
二、评价周期
根据课程教学时长,每学年(学期)一次。
三、评价工作机构
学院分别成立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学院督导组成员、教学干事等担任成员。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任课教师和专业负责人。
四、评价依据
结合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试卷、作业、报告、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等),对课程目标、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进行分析,以及对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与课程目标达成期望值进行对比分析等。
五、评价方法
1. 直接评价分析与尺规分析方法
(1)直接评价分析法
直接评价分析法,又称考核成绩分析方法,基于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在内的所有必修教学环节)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的权重和相关考核环节的成绩(包括试卷、平时作业、大作业、报告、设计书、阶段性测试、专题讨论、答辩、参与课堂讨论与互动的表现、实习实践过程中的参与表现等)逐项统计得分,经过数据预处理,根据《命题审核表》统计各课程目标的得分率,最终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指标点的达成度目标值设为 1,达标值设为 0.65。对于每门课程,从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制定、课程考核结束后的试卷分析和课程总结等方面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最终计算各门课程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
课程考核成绩计算法对某一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计算方法:
注:1.各考核方式支撑某一课程目标的总分需根据课程大纲中各课程目标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配。
2.各考核方式在不同课程目标下所占分值需转化为百分制总成绩下对应的分值。
对于实践教学环节中等级评定成绩,要先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分别量化转换为百分制成绩95、85、75、65和55分,然后在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2)尺规分析方法
采用尺规分析法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首先,根据课程目标及其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列出面向学生的课程学习调查问卷。问卷中明确列出学习表现各项评价标准,并清晰表述每项标准的不同层次水平,即优(95分)、良(85 分)、中(75 分)、合格(65)和不合格(55分)。然后,向各门课程全体学生发放该问卷,以获取学生对相应课程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定性评价值。
2. 评分表分析法
根据课程的特点,设计详细、具体、可衡量的评价指标,制定评分表。通过任课教师评分、学生互评等方式获得评价数据,将上述数据分别加权平均,用于评价学生是否达成课程目标。该方法一般用于个人和团队、沟通等非技术类课程目标的评价。
3. 学分认定分析法
对于社会实践、素质训练、课外科技活动等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了获得该类课程学分的要求。为了量化评价该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对第二课堂教学活动采用学分认定分析法:如学生取得该类课程学分,则设为75分;如学生未取得该类课程学分,则设为50分。
4. 学生自我评价法
在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让每个学生对该课程学习效果和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等进行定性的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定性分析本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六、评价工作流程
1.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启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2. 专业负责人对任课教师用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依据进行合理性审查;
3.任课教师按本办法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并针对每门课程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4.课程目标评价工作小组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5.专业负责人在汇总分析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撰写《xx专业课程目标评价结果的分析报告》,为修订和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更新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提供依据。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