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第四章的规定,特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来源:
1、每自然年第一季度全体会员须按规定标准向协会交纳会费,由协会财务理事入帐并开具收据;
2、会费:会员每年须交纳会费300元;
3、校工会支持的经费;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的经费及其他正当收入。
二、使用范围:
技术指导费;训练场地费;训练器材费;比赛期间用餐、水费;外出参赛报名费;购买比赛服装费;医疗用品;协会宣传费等。
三、经费管理:
1、协会的经费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各项制度;
2、协会开立账户,并设财会人员负责经费管理;
3、协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每次活动经费预算,费用报销在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秘书长审核后,会长签字审批。
4、每次活动后经费报销需附参与人员名单一份。
5、协会经费使用受全体会员监督,财务理事每年将经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大会报告。
四、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校工会批准后执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