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研究决定,财务处将对2019年度学生住宿费进行清退,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度学生住宿费清退共分为两部分:一是2017-2019级在校学生;二是2020年6月毕业的2016级学生。2017—2019级在校学生暂不清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形势在2020年7月份再确定是清退还是转抵下一年度住宿费。
2、根据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学生住宿费一年按10个月,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原定为2月14日,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学院通知毕业生返校时间依次为5月21日、5月27日、6月2日。故2020年6月毕业的学生(2016级)2019住宿费按4个月计算退费,并于2020年6月12日前清退至本人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中。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