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衡阳市税务局二分局通知,我司拟定于2020年5月13日全面启动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选择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见链接)。
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以在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简易申报方式申请退税(具体操作流程见链接)。
由于系统原因,我院在职员工2019年12月份三险一金未导入个税系统中,请各位教职工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清缴时,同时完善扣除信息,将2019年12月份三险一金进行补录,以便重新计税,具体数据可通过财务处“工资系统”查询,也可通过财务处税管员电话查询。
对于2019年1月份发放的2018年年终津贴结算收入(以下简称“2018年结算”),财务处当时按照扣税临界点分别计税,一部分作为年终奖方式计税,一部分合并到2019年2月份工资薪金中计税。在此次汇算申报中,各位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重新将2018年结算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具体操作流程见链接。
具体操作流程链接。
联系人:周皓 联系电话13974749456(校内短码61113)
财务处
2020年5月12日